申報|上海市2025年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補助(第二批)申報通知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5-07-31 訪問次數:78
為了提高企業設備更新的積極性,現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補助(第二批)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當為在上海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方向,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項目建設、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
2.2025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間申報單位設備更新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未獲得過市級專項資金支持。
二、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和標準
技術改造設備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過核定設備更新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采取前補助方式,立項后先行撥付50%補助資金,項目驗收后撥付剩余資金。
三、申報程序
1.申報方式。登陸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進行線上申報。
2.申報時間。申報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5日16時起系統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3.申報途徑。各主管部門負責推薦本區域內企業設備更新項目,所推薦設備更新企業需由各主管部門行文上報,各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對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內容的申報材料,各主管部門應予以退回或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在限定時間內補齊后,最晚于2025年8月22日前行文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
4.評審方式。項目初審后,由我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
四、工作要求
1.各區、集團要積極組織滿足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對企業申報材料一致性、齊全性嚴格把關,確保上報材料符合要求。
2.申報企業通過“平臺”在線填寫項目信息表、編寫申請報告(“平臺”下載模板)、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按“平臺”附件要求),申報企業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政策來源:上海經信委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為了提高企業設備更新的積極性,現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補助(第二批)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當為在上海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方向,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項目建設、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
2.2025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間申報單位設備更新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未獲得過市級專項資金支持。
二、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和標準
技術改造設備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過核定設備更新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采取前補助方式,立項后先行撥付50%補助資金,項目驗收后撥付剩余資金。
三、申報程序
1.申報方式。登陸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進行線上申報。
2.申報時間。申報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5日16時起系統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3.申報途徑。各主管部門負責推薦本區域內企業設備更新項目,所推薦設備更新企業需由各主管部門行文上報,各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對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內容的申報材料,各主管部門應予以退回或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在限定時間內補齊后,最晚于2025年8月22日前行文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
4.評審方式。項目初審后,由我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
四、工作要求
1.各區、集團要積極組織滿足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對企業申報材料一致性、齊全性嚴格把關,確保上報材料符合要求。
2.申報企業通過“平臺”在線填寫項目信息表、編寫申請報告(“平臺”下載模板)、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按“平臺”附件要求),申報企業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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