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辦法》的政策解讀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2-05-23 訪問次數:1013

通知

一、政策依據
根據《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財政扶持經濟發展的意見》(浦府規〔2021〕7號),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資助對象
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和浦東傳統優勢產業范疇的高新技術企業,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符合規定條件的,適用本辦法。
(二)資助內容
1、對符合條件的具有領先地位的領軍企業、具有良好發展基礎的優勢企業、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培育企業,經認定,根據其對浦東新區的綜合貢獻,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2、對新引進的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對浦東新區的綜合貢獻,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對新認定(首次)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對浦東新區的綜合貢獻,兩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3、“十三五”期間政策年限到期的重點領軍企業、重點優勢企業、重點培育企業,經復核,可繼續享受一定獎勵和相對應的創新型人才政策。
三、實施日期及解釋
1、本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實施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的要求執行。
2、本辦法由浦東新區科經委、財政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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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據
根據《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財政扶持經濟發展的意見》(浦府規〔2021〕7號),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資助對象
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和浦東傳統優勢產業范疇的高新技術企業,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符合規定條件的,適用本辦法。
(二)資助內容
1、對符合條件的具有領先地位的領軍企業、具有良好發展基礎的優勢企業、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培育企業,經認定,根據其對浦東新區的綜合貢獻,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2、對新引進的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對浦東新區的綜合貢獻,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對新認定(首次)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對浦東新區的綜合貢獻,兩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3、“十三五”期間政策年限到期的重點領軍企業、重點優勢企業、重點培育企業,經復核,可繼續享受一定獎勵和相對應的創新型人才政策。
三、實施日期及解釋
1、本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實施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的規定,則按新規定的要求執行。
2、本辦法由浦東新區科經委、財政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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