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化學工業區智慧園區建設項目申報通知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2-05-08 訪問次數:664
為貫徹落實《上海化學工業區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滬財企〔2018〕22號)和《上海化學工業區智慧園區專項支持實施辦法》(滬化管〔2018〕58號),2022年度智慧園區建設專項支持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重點支持“互聯網+”化工生產場景應用
支持區內企業通過“互聯網+”等技術開展人、機、物互聯,提升生產制造、安全管控、環境保護、質量認證、物流供應、經營管理、疫情防控等環節的核心能力,加快實現園區化工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升級。
(二)繼續支持“互聯網+”園區治理和服務應用
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提升智慧服務水平的基礎設施、公用工程、公共服務平臺等建設,開展智慧領域的重大學術交流研討、論壇和會展等活動。
二、支持標準
按實施辦法中關于“不超過核定投資額3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標準,對支持范圍(一)中的項目按20-30%的比例給予支持,對支持范圍(二)中的建設類項目,按10-20%的比例給予支持。
活動類項目繼續執行“不超過核定活動費用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
三、申報條件
1、原則上在化工區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財務和信用良好。智慧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類重大項目,可按“一事一議”原則報智慧園區推進組、管委會主任辦公會審議。
2、同一申報單位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3、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資金的,不再予以支持。
4、項目建設期可追溯到2018年4月,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建設。
四、申報要求
1、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于左側膠裝成冊。
2、申報材料提交時間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來源:上海化工區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為貫徹落實《上海化學工業區專項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滬財企〔2018〕22號)和《上海化學工業區智慧園區專項支持實施辦法》(滬化管〔2018〕58號),2022年度智慧園區建設專項支持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一)重點支持“互聯網+”化工生產場景應用
支持區內企業通過“互聯網+”等技術開展人、機、物互聯,提升生產制造、安全管控、環境保護、質量認證、物流供應、經營管理、疫情防控等環節的核心能力,加快實現園區化工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升級。
(二)繼續支持“互聯網+”園區治理和服務應用
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提升智慧服務水平的基礎設施、公用工程、公共服務平臺等建設,開展智慧領域的重大學術交流研討、論壇和會展等活動。
二、支持標準
按實施辦法中關于“不超過核定投資額3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標準,對支持范圍(一)中的項目按20-30%的比例給予支持,對支持范圍(二)中的建設類項目,按10-20%的比例給予支持。
活動類項目繼續執行“不超過核定活動費用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
三、申報條件
1、原則上在化工區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財務和信用良好。智慧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類重大項目,可按“一事一議”原則報智慧園區推進組、管委會主任辦公會審議。
2、同一申報單位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報單位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3、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資金的,不再予以支持。
4、項目建設期可追溯到2018年4月,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建設。
四、申報要求
1、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于左側膠裝成冊。
2、申報材料提交時間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來源:上海化工區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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